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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经济蓝皮书:跨境电商成为新热点

2019-01-14 12:24:12已围观次来源:亿邦动力研究院编辑:夏雪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互联网经济是依托信息网络,以信息、知识、技术等为主导要素,通过经济组织方式创新优化重组生产、消费、流通全过程,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与质量的新型经济形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是系统研究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年度报告,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全面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等特点。

  互联网经济是人类文明经历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态,是对工业经济进行的革命性扬弃。《互联网经济蓝皮书》通过理论分析,深入研究互联网经济模式或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总报告分析当年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理论篇综述互联网经济研究的情况,分析了互联网经济对消费侧、生产侧与流通侧的影响机制,构建了互联网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形势篇研究主要国家互联网经济发展指数与排名、全球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指数与排名,并用互联网类脑架构分析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篇分析中国互联网经济基础设施发展情况,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中国数字产品发展情况,中国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情况。案例篇从互联网经济下新设施、新电商、新制造、新产品、新技术五个维度,用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政策篇综述互联网经济政策法规,互联网经济标准规范发展情况,互联网平台治理与政府治理。大事记梳理了2017年互联网经济领域的重大事件。

  《互联网经济蓝皮书》基于理论分析框架,研究互联网经济推动实体经济转型的作用机制,分析互联网经济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路径及所营造的公平竞争、创新有序的生态系统,构建“互联网+”背景下的互联网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程度与效率的统计监测体系,对发展情况进行排序,对未来趋势进行预测。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存在四大问题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蓝皮书指出,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存在四大问题。

  (一) 互联网行业垄断与不正当竞争问题

  互联网网行业存在“一家独大、赢者通吃”的现象,涉及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纠纷与诉讼不断增多。正如帕克等指出的那样,平台革命也存在阴暗面。例如,2017年9月,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法院判处罚款5万元并要求赔礼道歉,然而,在“双十一”期间,饿了么在宣传中打出“每单比美团优惠”的字样,因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再次引起纠纷。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源于互联网行业自身的特点,即存在不同群体之间的网络外部性所导致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另一方面相关法律以及行业法规不健全,无法跟上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的步伐,从而损害了互联网企业之间公平有序的竞争态势。这一问题既会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又会挫伤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二)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的政府监管与治理问题

  尽管以网上购物为代表的平台经济与以网上服务类行业为代表的共享经济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应该看到这两类新型市场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例如,2016年“魏则西事件”所揭开的百度竞价排名乱象;2017年摩拜、ofo等共享单车企业过度投放自行车导致乱停乱放、阻碍正常通行;2018年滴滴、携程、饿了么等网上服务类企业被曝光大数据“杀熟”问题。这些问题都反映出互联网行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政府监控与平台治理。这不仅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合理设计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作用,对自身进行有效治理,实现市场监管与平台治理的良性互动。

  (三)互联网企业网上交易数据确权问题

  互联网经济不断深入发展,互联网企业交易规模及其涉及领域随之不断扩张,进而产生了大量的交易数据。这些数据包含交易时间、买卖双方、商品价格与数量、物流等具体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了互联网经济大数据,其背后所蕴含潜在的巨大价值不言而喻。生产厂商通过这些数据可以了解市场的需求信息,从而更好地制定产品与定价决策;平台企业利用这些数据可以了解供求双方的信息,从而更好地制定治理决策;政府利用这些数据可以了解互联网经济运行情况,从而更好地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经济政策;这些数据对于从事互联网经济的研究人员来说,更是至关重要。但这些数据通常由平台企业所拥有。此外,很多企业和个人通过设计网络爬虫程序,不间断地从网上销售商品的网页上抓取信息,积累了规模可观的交易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可以推断出平台企业与消费者的商业信息,因此如果缺乏对这些数据的有效保护,很有可能损害平台企业的商业利益与消费者权益。因此,如何确定这些数据的采集权、所有权和使用权成为非常重要且敏感的问题。

  (四)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2018年3月,脸书网(Facebook)的用户数据泄露事件使得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在互联网经济中,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互联非常紧密,信息流在个体间的传送十分频繁。这虽然加速了信息通信的深度融合,填补了信息鸿沟,但也加剧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近年来,从淘宝、360、携程到12306官网,大规模的信息泄露问题加剧了社会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忧虑。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将近70部,但相关法规过于空泛,针对性较弱,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发生的频率和不良影响。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1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呈现四大主要特征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1.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拉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

  互联网经济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类企业直接对接供求两端:一方面能够将消费者偏好信息传递给生产企业;另一方面将企业设计生产出来的产品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从而形成需求端与生产端的良性互动。以此为基础,互联网经济可以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个方面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去产能”看,通过对接消费者的需求信息,互联网企业可以实现产品的定制化,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实现生产能力有效、充分的利用。从“去库存”看,互联网经济能够释放潜在购买力,提高资源利用率。从“去杠杆”看,以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投融资模型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地判断项目未来的发展前景,帮助创业能力强的企业家纾解融资瓶颈,以股权融资替代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传统债权融资,实现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从“降成本”看,根据麦肯锡的研究报告,网上销售商品价格比实体店低6%~16%,低价的原因在于更低的采购成本、库存成本、营销成本以及日常管理费用的节省。从“补短板”看,互联网经济可以为普通民众提供创业机会、降低创业门槛,特别是对于处于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将特色农产品卖到城市,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互联网经济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互联网经济的关键要素是数据。数据的流通实现了传统经济中以劳动、资本和土地为代表的生产要素以更有效率的方式加以整合与重组,带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改善供给侧、需求侧和流通侧的体系结构,实现资本和产业的新融合,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2.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代表的互联网相关产业增势迅猛、竞争激烈

  2017年,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相关产业迈入了新阶段。

  首先,互联网平台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互联网行业已经步入寡头竞争阶段。其中,以阿里巴巴与腾讯最为突出。从规模上看,这两家企业占行业总体营收和市值的比重分别达65.6%和35%,均创下历史新高。从行业生态上看,这两家互联网巨头在以网上零售为代表的电子商务领域和以互联网支付为代表的金融领域、网络社交领域、在线影音视频领域、网络游戏领域均进行广泛布局,竞争十分激烈,许多初具规模的互联网企业均被这两家企业收购或控股,成为其生态布局的重要环节。

  其次,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在2017年进入爆发期,并迅速进入调整期。这表现为共享单车品牌与数量急速增多,以及部分单车企业倒闭。从数量上看,单车投放量从2016年的约200万辆大幅增长到2017年的2300万辆,并扩张到200多个城市。在需求端,共享单车注册用户数量从2016年的1886.4万人增至2017年的2.21亿人,累计距离从2016年的25亿公里升至2017年的299.47亿公里。然而,到2017年下半年,二、三梯队的共享单车品牌迅速进入破产、倒闭阶段,行业格局趋于稳定。一、二线城市由摩拜与ofo两家公司所占据,并且供需相对平衡;其他单车企业如小明单车、骑呗单车、优拜单车等则转战三、四线城市。

  3.网上服务类行业快速推进,成为互联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以O2O为代表的网上服务类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迅速提升。通过互联网来满足日常的饮食、出行、旅游、娱乐、教育等方面需求的消费者越来越多。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2017年我国网上美容美护、线上休闲娱乐、线上餐饮、线上婚庆、线上亲子、在线教育、商超宅配、在线电影、家政维修、洗衣10个行业交易规模达到11457.4亿元,同比增速高达49.6%。

  网上服务市场规模扩张速度加快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三点:第一,智能设备与移动支付的普及为本地生活服务的互联网化提供了必要的物理基础;第二,O2O场景消费对消费者生活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满足了用户多元化、碎片化的消费需求;第三,以线上餐饮、线上娱乐为代表的行业出现许多明星产品,通过大规模补贴的投入培养了消费者的付费习惯,使得用户使用频率不断上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网上服务类行业未来的市场发展空间依然非常广阔,这表现为这类行业的互联网渗透仅为12.7%,存在巨大的潜力空间。

  4.制造业同互联网不断深入融合,催生制造业新模式、不断涌现新业态

  正如腾讯研究院在2017年出版的一本专著中指出的那样,“互联网开放、共享、协同、去中心化的特征正在推动制造业创新主体、创新流程、创新模式的深刻变革”。通过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传统制造业企业可以在创新、成长与发展、转型与升级等层面实现量的提升与质的转变,同时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新模式、新业态以及新产品。

  制造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是网络化协同生产。传统制造业企业通过工业云平台实现同行业之间的协同研发,通过众包平台实现同用户直接对接、需求带动的产品创新,通过B2B平台实现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供应链协同。其次是个性化定制。个性化定制是传统产业拥抱互联网的必然产物,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获取用户需求信息,将传统产业单一化、规模化生产转变为个性化、定制化生产,而智能制造、3D打印等技术的应用则会大大降低个性定制产品的边际成本。最后是生产服务化。我国制造业一直以来最关注实际的生产过程,而对于产品设计以及售后服务则重视不足,因此将制造业从生产型转向服务型是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1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中国互联网经济呈现四大发展趋势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蓝皮书指出,中国互联网经济呈现四大发展趋势。

  1.线上线下融合程度将不断深化,网络资源服务化趋势逐步显现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新旧动能已经进入实质转换期。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互联网经济一方面发挥了关键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如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方便农村老百姓网络消费,打造农村新型流通体系,带动农业供给侧的产业化、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在促进工业转型方面,互联网经济通过带动生产企业的组织和管理模式变革,推动技术、商业模式和组织方式“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在此基础上,新型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在设计端与研发端实现个性化,在营销端实现网络化,从微笑曲线的底端走向高附加值的两端(研发、营销),实现产业升级。此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所形成的巨大市场需求也将吸引网络资源聚焦线下,发挥线上优势,助力转型升级,拓展自身的成长空间。未来,互联网将进一步扩大各融合领域的长尾市场和消费空间,随着网络资源的服务化不断深入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程度将进一步提升,从而实现更优质的产品、更便利的服务、更丰富的业态。

  2.零售业将展开新一轮革命,网络零售将实现多元化发展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及新一代消费群体逐步成为社会的主要消费人群,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逐渐成为主流。在这一背景下,阿里巴巴提出的“新零售”概念、京东提出的“第四次零售革命”概念,均认为零售业将发展根本性的变革,以线下营销、产品为中心的传统零售业将转变为线上线下融合、以服务为中心的现代零售业,主要体现为:一是线下物流、服务、体验与线上的信息流、资金流进一步融合,实现消费端与营销端的无缝对接;二是零售业智能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这源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成熟,及其在无人超市、无人机送货等场景的应用;三是网络零售销售模式不断创新,如精准营销、催化营销、场景化营销、定制化营销等新模式将不断涌现;四是零售业供应链不断优化,数据在零售上下游企业间的贯通与共享将实现产品的设计、采购、配送等全链条布局的协同化,极大节约交易成本。

  互联网大数据的应用创新催生了微商、网红电商、直播电商、内容电商等新型网络零售业态,为需求营销、制造业C2B个性化定制、网络众创空间、网络协同制造、3D打印、智能物流、O2O移动服务等新的模式的出现创造了新场景,促进销售业实现多元化发展,从而带动消费需求再次升级换代。

  3.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将进入新发展阶段

  尽管目前我国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已进入垄断或寡头竞争阶段,但由于互联网行业进入壁垒低,同一家平台企业在不同领域之间存在很强的用户外部性,平台企业仍然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例如,在网约车领域,尽管滴滴通过同快的、优步中国的合并,在该行业一枝独秀,但进入2018年之后,美团、高德两家互联网企业强势进入网约车市场。特别是美团,对乘客与司机的补贴力度非常大,在短时间内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对滴滴造成了相当程度的冲击。

  诸如此类的事例还有很多。这表明,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互联网企业间不再局限于同一个领域内的竞争,很可能通过在熟悉领域所积累的用户基础,迅速进入另一个似乎关联度很小的产业,并获得相当的竞争优势。在上例中,美团就是从O2O团购、网上餐饮行业突然进军网约车领域,让滴滴措手不及。

  4.依托“一带一路”,跨境电商成为互联网经济发展新热点

  伴随“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实施,加快网上丝绸之路建设,扶植优质跨境电商企业,推动跨境电商依托“一带一路”逐步发挥先导作用,成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新热点。在跨境电商基础设施方面,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海外电商园区等都成为互联网企业投资热点,越来越多的海外供应商把跨境电商作为进入中国市场的优先通道,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创立专属品牌、销售产品,同时中国互联网企业海外收购步伐也在加速,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国际化程度快速提升。在这一背景下,B2B模式将成为跨境电商的主力。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15-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国际互联网经济发展指数美中德分列前三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近年来,以电子商务为突出代表的信息经济实践,充分体现了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并重塑全球经济和贸易格局的积极态势。在国际层面,监测和评价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研究日益丰富,而中国的相关指数尚不成熟。因此,蓝皮书课题组建立了由中国发起和主导的国际互联网经济发展指数填补上述空白,并客观及时地反映我国互联网经济在国际视野中的定位、发展潜力及优劣势。

  2017年主要国家互联网经济发展指数综合考量了全球25个国家(我国主要贸易对象)在互联网经济的规模、潜力、渗透及支撑方面的表现。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球主要国家互联网经济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增速有所放缓,互联网经济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渗透)不断深化,各国支撑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环境逐步改善。美国、中国、德国、英国等互联网经济大国名列前茅,墨西哥、巴西、俄罗斯等国家的发展潜力不容小觑。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95-9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国际互联网经济规模指数中国位列第一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蓝皮书课题组建立互联网经济规模指数旨在衡量各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总量规模及其在25国总体中的比重。具体而言,规模指数从互联网经济企业数、网民人数、网络零售额在25个国家中的占比进行测算。首先,中国、美国、日本、德国和英国分列前五位。其中,中国、美国两国优势明显,是25个国家中规模指数在10分以上的两个国家。其次,发达国家的互联网经济规模庞大,占据排行榜前半段的主要位置。最后,俄罗斯、墨西哥、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排名上升较为显著,说明发展中国家的互联网经济规模大幅扩张。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99-10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国际互联网经济潜力指数印度、印尼、中国位列前三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蓝皮书课题组建立的国际互联网经济潜力指数旨在衡量世界主要国家在互联网经济企业数、网民数、网络零售额增长率方面的表现,反映各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增长潜力。

  


  2017年,印度和印度尼西亚两国的互联网经济增长态势明显,位居潜力指数排行榜的前两名。中国保持了高速成长的态势,2017年潜力指数为33.9,排名第三。潜力指数排名的第二段(第2~8名)得分在15分以上,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这延续了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互联网经济发展增长潜力可观的趋势。发达国家的潜力指数得分在5~15分,说明发达国家互联网经济发展日趋成熟、增速减缓,这是影响发达国家综合排名的重要因素之一。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100-1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五省为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领先省份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互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已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对于互联网经济的统计或测度工作却相对滞后。蓝皮书课题组,从供给、需求、流通、支撑四个角度建立了评价体系对全国31个省份的互联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实际测评。结果显示,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五省为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领先省份。

  


  


  2016年,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六省互联网经济发展优势明显,互联网经济发展指数高于全国平均值(21.877),是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先导省份。

  各省份的优势不同,如广东省的优势在于互联网经济全面均衡发展,2016年,其电子商务采购额、电子商务销售额及快递业务量均为全国第一,体现为该省互联网供给指数、互联网需求指数及互联网流通指数均处在较高水平;北京的优势在于互联网支撑指数高,无论从技术普及率,还是从相关行业从业人数及投资来看,其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说明具有保障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100-1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下一代互联网进入商用部署期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蓝皮书指出,当前基于互联网协议第四版(IPv4)的全球互联网面临着网络地址消耗殆尽,随着多种颠覆性技术及其应用的出现,大量的终端设备联网产生了大量的地址需求,传统方式已经无法支持5G及物联网应用,IPv6作为下一代互联网的重要基础设施,已经成为5G、云计算、SDN/NFV、IoT以及边缘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基础。目前,国内相关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积极参与IPv6技术研究和国际标准制定工作,网络设备厂商主流产品均已支持IPv6协议并具备国际竞争力,教育网、科技网建成IPv6示范网络并投入使用,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骨干网均已具备支持IPv6的能力,已建成成熟的IPv6地址分配注册体系。

  2017年底印发的《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IPv6商业应用网络的商用进程,并指出了未来5~10年将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IPv6商业应用网络的发展目标。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IPv6将迎来商业应用的爆发期,IPv6大规模部署和应用将对未来我国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生重大促进作用。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2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中国互联网经济立法应坚持“包容性治理”理念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面对互联网经济的创新发展,我国政府机构应转变监管和立法思路。互联网时代出现大量经济体平台,呈现无清晰边界、融合、多样性等特征,多个立法部门在制定法规的时候会出现职责重叠、越位执法、法规空白等问题,因此急需坚持“包容性治理”的理念。具体而言,一是应差异化监管,对新兴商业模式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是应适度监管,遵循产业的稳步发展和监管程度的平衡;三是应柔性监管,加强协商;四是内生性治理,发挥市场的力量实现治理的目标;五是应多元合作治理,不仅是政府需要参与治理,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都应该参与其中。另外,为弥补现有法规政策的局限性,本文建议立法的改进方向如下。

  (一)及时出台相关法律

  针对目前互联网经济法规制定滞后的现象,蓝皮书建议未来有关部门应提高立法效率,尽快跟上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速度。面对新兴商业模式,现有的法规体系可能无法适用,暂时出现法规制度缺位现象。未来互联网经济渗透范围将更广,相关部门可以高频率、小范围地制定法规政策。确定的管理范畴可以先推法规,没有把握的部分可先观望,之后再讨论跟进。

  (二)制定地方法规注意扬长避短

  中央指示文件发布之后,地方应结合区域发展优势进行推陈出新。如今各个省份的区位优势不同,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不平衡,各省份政府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时应审时度势,认清本省份发展的重点,因地制宜。“互联网+”将互联网逐渐连接到很多领域,各省份应该避开资源劣势,防止一味追热点而导致盲目出台法规政策。

  (三)部门立法增进沟通

  互联网经济中的许多领域会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范围,可能导致多头并进,执行法规时缺乏主线;也有可能出现部门越权管理,或者互联网经济领域的监管盲区。因此在制定法规政策时,政府部门应多开展讨论会议,明确各方的管理职责,一方面避免部门间产生利益冲突,降低管理效率;另一方面避免多部门齐头并进,人浮于事,法规内容交叉重复。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360-36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注:本文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与亿邦动力研究院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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