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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正式获批

2016-12-21 15:03:23已围观次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嘉兴市科技局编辑:夏雪

  近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嘉兴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这预示着嘉兴市作为浙江省区域创新副中心在科技创新工作上又迈上了新的台阶。创新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是贯穿“十三五”规划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推动嘉兴市经济转型升级的第一动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获批复,既肯定了嘉兴市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取得的成就,也对今后嘉兴市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是对嘉兴市创新建设在全省先行先试赋予了重任。结合嘉兴市科技创新已有成绩、自身优势以及嘉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创新改革为核心号角将正式在嘉兴市吹响。

  (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累积底蕴深厚。

  一是科技发展水平领先。高质量、全域均衡的科技发展水平为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达到96.02亿元,较2010年翻一番,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3%,居全省第二位;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44%和42.3%,均居全省第二位;充分发挥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等新型创新载体引领作用,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取得新成效;高新园区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不断加快;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家,实现五县(市)两区全覆盖,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泛孵化器”的概念在嘉兴诞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五县(市)两区在科技创新中都走出了自己的特色,形成了自己的拳头。

  二是创新改革氛围浓厚。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泛孵化器”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获批各类省级以上改革试点146项,实现省级以上重大改革试点市和各县(市、区)全覆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不断深化,中国首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落户嘉兴,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体系建设不断加快,累计建立科技支行8家,全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达到20亿元以上,银行科技金融贷款余额441亿元。党委政府对深化改革的高度重视、抓创新的魄力决心及卓有成效的科技创新改革基础性工作,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三是区位交通优势独特。嘉兴与正在全力打造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上海毗邻,可以充分利用与上海的“跟随效应”、“溢出效应”和“集聚效应”,以更宽的视野和更高的站位,全面推进与上海在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要素市场、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产业转移等领域的无缝对接和互联互融,起到浙江接轨上海的桥头堡作用。

  (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目标明确。

  一是建立完善“四大”机制。建立统筹协同的科技决策管理服务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市级相关部门的职能整合,理顺权责关系,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建立“与沪杭同城”的浙沪创新协作机制,促进浙沪要素流动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制定《嘉兴市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方案(2016—2020)》,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建立鼓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机制,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用地保障机制等。探索创新平台集聚整合机制,实施打造长三角有影响力的“孵化之城”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科创型特色小镇建设。探索“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集聚机制,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深入推进“三区”建设。深化省校合作示范区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大院名校工程,大力引进大院名校和科研机构,加快推进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浙江应用技术研究院建设。加强“政、产、学、研、金、介、用”等七大创新要素的有机结合和有效运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深入推进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深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健全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等。大力建设省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立人才“柔性”引进制度,健全高新技术产业的人才链引育新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步伐有序

  一是启动准备阶段(2016年7月~11月)。成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制定《嘉兴市创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方案》。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分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启动全面创新改革工作。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8年12月)。根据《嘉兴市创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制定阶段性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节点,每半年召开分析会,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每年确保有几项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是评估总结阶段(2018年6月~12月)。全面梳理创新改革试验区工作,对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评估,总结经验,为全省创新改革工作提供经验和示范。